- 数罪并罚
- 罚不责众
- 众口铄金
- 金无足赤
- 赤贫如洗
- 洗颈就戮
- 戮力一心
- 心花怒放
- 放长线钓大鱼
- 鱼目混珠
- 珠还合浦
[shù zuì bìng fá]
对同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制度。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,包括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;在判决之后,缓刑、假释考验期内犯数罪;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漏判之罪或又犯新罪的。并罚原则指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,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,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,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,决定执行的刑期,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、拘役不能超过1年、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0年。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,附加刑仍须执行。
[shù zuì bìng fá]